行政訴訟以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合法行使為目的,為法治國家制度中重要的一環,而提供有效的法律保護,為各國法院共同追求的目標。最高行政法院為行政訴訟終審法院,對於如何積極落實行政訴訟之目的責無旁貸,同時企盼國人與法院及在野法曹之律師、學者專家等各界,共同珍惜有限的司法資源。最高行政法院全體同仁將來必在司法院所建構之優質司法環境下,尊重大法官解釋,持續與國內外實務和學術界意見交流,共同為維護審判獨立,提昇裁判品質,落實司法為民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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