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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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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112年4月24日與民有約參訪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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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與社會對話,最高行政法院於112年4月24日再次舉辦「與民有約」參訪活動,由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張副教授國勳率隊參訪。

活動首先由最高行政法院吳院長明鴻致詞揭開序幕。吳院長表示,張副教授也是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除了感謝他在業務上給予最高行政法院的指導與協助,更敬佩他在忙於推動即將於8月15日施行的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各項事務之際,仍親自率隊參訪,不僅展現張副教授在教學安排上的用心規劃,也是張廳長對最高行政法院「與民有約」活動的支持與肯定。

吳院長指出,除了從學識涵養與審判經驗俱豐的張副教授課堂上可習得將理論與實務結合、進而運用自如的技巧外,透過本次大法庭言詞辯論的旁聽,更能從中了解最高行政法院如何從卷證資料、言詞辯論當中,形成心證,進而作成統一法律見解之裁判。而本次大法庭所審理之事件,係與多數人生活息息相關之交通違規裁罰爭議,爭訟金額雖小,但大法庭就此法律爭議所作統一見解之裁定,將對眾多車輛駕駛人及執法機關有著深遠影響。

活動中除介紹最高行政法院及大法庭制度,並由活動主持人:最高行政法院梁法官哲瑋就當(24)日大法庭行言詞辯論的112年度大字第1號事件法律爭點,以深入淺出的解說,讓參訪學生迅速掌握法律爭點,並對大法庭制度有更完整的認識,拉近與司法的距離。

於大法庭言詞辯論旁聽結束後,主持人梁法官緊接著進行綜合座談,在其幽默風趣的講解及帶領下,互動氣氛熱烈。活動在與會者合影留念中圓滿劃下句點。

  • 發布日期:112-04-24
  • 更新日期:112-04-24
  • 發布單位: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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