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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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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因應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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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自110年7月27日起調降為第二級,警戒期間至8月9日。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本院依司法院所公告防疫指引,自7月27日起,除仍要求到院民眾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及實聯制外,同步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 法院開庭: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若採實體開庭則會加強防疫。
  2. 當事人或律師請善用電子卷證服務進行閱卷。
  3. 訴訟輔導、陳情及收文收狀等業務:正常運作,並歡迎民眾多加利用電話進行訴訟諮詢;其他服務請儘量以郵寄、電信傳真、電子郵件、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等方式辦理,避免直接接觸。
  • 訴訟輔導聯絡電話:(02)23113691分機872
  • 司法信箱:點選本院網站首頁下方「司法信箱」圖示連結登入
  • 郵寄請送:100006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最高行政法院收(如有案號、股別,並請註明)
  • 電子郵件:tpa-rcv@judicial.gov.tw
  • 專用傳真: (02)2388-6497 
  • 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SOL/Logi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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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725-因應第二級警戒之相關防疫措施公告doc
  • 1100725-因應第二級警戒之相關防疫措施公告odt
  • 發布日期:110-07-26
  • 更新日期:110-07-26
  • 發布單位: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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