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院第2屆大法庭票選庭員侯庭長東昇於111年4月14日調派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爰依序由簡法官慧娟遞補,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即112年7月3日)止。 依據: 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5條之7第1項、第2項,及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大法庭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30點第1項、第32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