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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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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知訴訟終結 最高行政法院啟用「主文簡訊、Email通知服務」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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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實現透明的司法與便民禮民的目標,最高行政法院(下稱本院)啟用「主文簡訊、Email通知服務」,當案件終結時,本院將主動發送通知訊息,讓訴訟當事人立即知悉案件終結及裁判結果,正義更即時。
       有鑑於訴訟事件除經言詞辯論之裁判始宣示者外,當事人係透過前往查看法院公告處、自行聲請提供線上案件進度查詢服務,或經由法院郵寄之主文通知紙本、裁判書,才能得知訴訟事件終結,效能上未盡即時。故本院運用以簡訊、Email等更快捷方式,將經宣示或公告之裁判主文,於上傳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後,隨即透過中華電信固定門號(0911510401)、司法院電子郵件主機發送「最高行政法院○年度○字第○號裁判主文已上傳,請至司法院主文公告網查詢https://bd.judicial.gov.tw」通知訊息至該案裁判書應受送達人提供之手機門號和Email中,讓心繫訴訟結果的當事人等可以第一時間迅速查知本院裁判結果,大幅提升便民效率。
       適逢今日(12月28日)本院大法庭111年度大字第2號事件宣示,故以該案及其提交事件為本通知服務12月26日上線後之首發,開啟司法便民新里程。本院將積極推廣是項服務,竭誠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相關操作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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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行政法院「主文簡訊、Eamil通知服務」說明doc
  • 發布日期:111-12-28
  • 更新日期:111-12-28
  • 發布單位: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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