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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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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司法事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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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司法事務分配要點

二、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

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司法事務分配表

庭別

承辦
股別

辦理事務
案件類別

承辦法官
姓名

合議庭配置

代理次序

第一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胡方新
(兼庭長)

午、忠、酉、卯

一、庭長(審判長)部分:

(一)庭長(審判長)請假或依法應迴避時,以該庭資深法官為審判長;但庭長職務由各庭庭長(審判長)依下列次序代理之:

胡庭長方新─陳庭長國成─蕭審判長惠芳─王審判長碧芳─胡庭長方新。

(二)資深法官因擔任審判長致評議不足法定人數時,由該法官之代理人支援陪席,如支援陪席之法官較審判長為資深,遞由次一次序之代理人支援之。

二、法官部分:

午─天─治─宏─忠─揚─仁─平─酉─巳─辰─信─卯─玄─愛─法─午。

三、應代理之庭長(審判長)或法官請假或依法應迴避時,由次一次序之庭長(審判長)或法官代理之,次一次序之庭長(審判長)或法官亦請假或依法應迴避而不能代理時,遞由次一次序之庭長(審判長)或法官代理之。

四、關於防疫期間代理次序之補充方案:
同庭庭長(審判長)及2人以上庭員經隔離(確定病例、疑似病例或接觸病例)或居家檢疫而不能執行職務,致由該庭資深法官擔任合議庭審判長有事實上困難時,其合議庭之審判長由該合議庭資深法官充任。

第一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林玫君

午、忠、酉、卯

第一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李玉卿

午、忠、酉、卯

第一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張國勳

午、忠、酉、卯

第一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洪慕芳

午、忠、酉、卯

第二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陳國成
(兼庭長)

天、揚、巳、玄

第二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簡慧娟

天、揚、巳、玄

第二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智慧財產權事件專股

蔡如琪

天、揚、巳、玄

第二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陳文燦

天、揚、巳、玄

第二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林淑婷

天、揚、巳、玄

第三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輪辦分案及審查事務

蕭惠芳
(兼審判長)

亥、治、仁、辰、愛

第三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曹瑞卿

亥、治、仁、辰、愛

第三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智慧財產權事件專股

林惠瑜

亥、治、仁、辰、愛

第三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梁哲瑋 亥、治、仁、辰、愛
第三庭
(土地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李君豪 亥、治、仁、辰、愛
第四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王碧芳
(兼審判長)
未、宏、平、信、法
第四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許瑞助 未、宏、平、信、法
第四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王俊雄 未、宏、平、信、法
第四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侯志融 未、宏、平、信、法

第四庭
(稅務專庭)

行政訴訟事件

鍾啟煒

未、宏、平、信、法

 

  • 發布日期:110-08-26
  • 更新日期:113-03-14
  • 發布單位:最高行政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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