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最高行政法院

:::

112年度大字第2號裁定(政府採購法事件)

字型大小:

提案之法律爭議:

在以言詞所為不具一般處分性質之行政處分 ,未為救濟之教示時,法律效果是否有行政程序法第98條第 3項規定之適用?

查看全文請按此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
回頁首